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建設的問題包括忽視處理體系和處理體系建設不力2大問題。長期以來,以處理方法代替處理體系,忽視了處理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而忽視處理體系建設又導致忽視處理體系的結構、運行規律等研究,致使處理體系建設不力。本文指出辯證看待處理體系與處理方法的關系是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建設的根本問題,也是破解處理體系建設困境的鑰匙,給出了提高垃圾處理要求、運用價格杠桿和分析研究等具體的解決對策,期望加速處理體系建設。
1.辯證看待處理體系與處理方法的關系是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建設的根本問題
2000年以來,尤其是2009年“番禺風波”以來,有關生活垃圾處理的爭論不休,爭論話題概括為“燒與不燒”和“分與不分”,直到2019年,中央和國家要求普遍強制推行垃圾分類,完善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和治理體系,爭論聲音才小了下來(但仍有不少人心存偏見與懷疑)。
這類爭論局限在諸如焚燒、分類等具體的處理方法,是典型的以偏概全,就如摸到象腿的盲人說象腿長而摸到象鼻的盲人說象鼻長的爭論一樣,是不可能爭論出事物真相的。相反,這種爭論讓聽眾覺得垃圾處理就只需要焚燒、分類等具體的處理方法,模糊、扭曲了處理方法與處理體系的關系,阻礙了處理體系建設,流毒四方。
可以講,肅清爭論造成的“以處理方法代替處理體系”遺毒,回到辯證看待處理體系和處理方法的關系的正軌,是垃圾處理體系建設必須跨過的門檻。換言之,辯證看待處理體系和處理方法的關系,是當前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建設的根本問題,也是破解處理體系建設困境的鑰匙。
處理體系和處理方法的關系實際上就是整體與個體的關系,處理體系是“整體”,處理方法是“個體”。我們要站在整體與個體的關系的高度,改造我們的認識論、方法論和實踐論。認識上要辯證地看待處理體系和處理方法,回答是否需要且需要什么樣的處理體系以及如何應用可得的處理方法構建這一體系,樹立處理體系統御處理方法的理念,消除處理方法代替處理體系的錯誤認識。實踐上要著眼于處理體系建設,用“多措并舉,綜合處理”的體系建設代替某種處理方法一枝獨秀的設施建設,尋求處理體系的最優目標,同時,充分發揮各種處理方法的作用,促進各種處理方法有機配置,實現體系的整體功能最佳。
2.唯有提倡垃圾妥善處理才能讓人重視處理體系建設
處理體系是由處理方法組成的有機統一體(“系統樹”),既可發揮處理方法的主要功能,又擁有處理方法不具有的整體功能。處理方法可以處理垃圾,但只有處理體系才能保證垃圾妥善處理垃圾,具體講,處理體系不僅處理垃圾,而且,要妥善處理垃圾;而處理方法只能處理垃圾,卻不能保證妥善處理垃圾。
所謂妥善處理是指兼顧公平與效益前提下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集約化處理,包括(一)處理垃圾功能,即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逆向物流、物質利用、能量利用、填埋處置等處理,和(二)整體功能,即保護資源、環境、生態,促進生產生活安全、有序、和諧,實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集約化(節約資金、節約土地、節約人力)和人民滿意等目標最優。
源頭減量是一種妥善處理方法,但再怎么減量,總有垃圾排放。對于排放的垃圾,物質利用、能量利用類的處理方法可以部分處理垃圾,也可以部分起到一定的資源、環境、生態保護作用,卻不能實現功能配置最佳和目標最優。至于,填埋處置,卻把垃圾全部當作無用垃圾一埋了之,且占用大量土地和造成生態環境風險。
由此可看到,具體的處理方法只具備處理垃圾功能,卻不具備整體功能,難以實現垃圾妥善處理。需要且只有處理體系,綜合發揮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逆向物流、物質利用、能量利用、填埋處置等處理方法的功能,且派生出整體功能,揚長避短,發揮處理方法“1+1>2”的疊加效應,實現功能配置最佳和目標最優,才能實現垃圾妥善處理。
這就回答了是否需要及需要什么樣的處理體系問題。不僅需要建設處理體系,樹立處理體系統御處理方法理念,而且,要構建“多措并舉,綜合處理”的處理體系,實現體系目標最優,唯有如此,才能實現垃圾妥善處理。我們回望農業經濟時代,借助以土地回用和飼料化為標志的“生態自然處理體系”,垃圾得到了妥善處理。展望工業經濟時代,將需要構建以工業化處理為標志的“生態工業處理體系”,方可妥善處理量大質異的垃圾。
這也提醒我們,唯有提倡垃圾妥善處理才能讓人重視處理體系建設。以往只提處理垃圾,強調垃圾及時清運、消納(供求總量平衡),這個要求太低,只要填埋或加上焚燒等個別處理方法便可達至。應將處理垃圾要求提高到妥善處理垃圾要求,逼迫垃圾處理行業重視處理體系建設。
中央和國家要求推行垃圾分類,就是要求重視和完善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實現垃圾及時處理且分類垃圾分類處理,實現垃圾處理供求平衡,包括供求總量平衡、分類垃圾供求平衡、垃圾時空調度平衡和資源環境保護。
3.應用價格杠桿優化處理體系
這些年,因受“處理方法代替處理體系”思潮的桎梏,把垃圾處理等同于工程建設,且厚此薄彼,表現為不惜重金建設焚燒處理設施,卻幾乎無視物質利用設施的建設,使垃圾處理體系建設顧此失彼,狀況不斷,典型問題有三:
問題一,設施處理能力不足,不能滿足垃圾處理總需求,耳邊不時響起“垃圾圍城”警報聲;
問題二,分類處理能力不匹配,不能保證分類垃圾分類處理,“前分后混”遭人詬??;
問題三,處理服務價格亂象頻生,成為社會熱議話題,如焚燒發電處理費大起大落和成倍差異,不僅各項目的中標價存在成倍的差異,即使同一項目的投標價也存在成倍的差異,又如廚余垃圾厭氧發酵制沼處理費高于焚燒發電處理費,使得垃圾處理的綜合單價因推行垃圾分類反而提高,讓人費解。
價格亂象源出政府采用以工程項目的建設運營成本導向的實證定價法,對具體項目定價,而非出于處理體系建設需要對處理方法定價。這種定價不是供求均衡價格,不能反映處理方法的替代優勢或短板,也不可能是最佳價格,雖然受企業歡迎,卻損失了消費者和全體納稅人的利益,弊端太多,急需治理。
鑒于治理價格亂象的需要,而價格又是資源配置的敏感因素,價格變動會引起投資、垃圾處理方式和垃圾流向等的變動,正好可以從改變定價方法著手,運用價格杠桿來調整垃圾處理方法,以達優化處理體系的目的。
有關研究表明,可以基于供求過程優化組合,對處理方法定價,實現縱處理費最低;再以此為基礎確定垃圾排放費的征收標準和補貼標準,保障消費者和全體納稅人的利益。這種定價法可以在滿足垃圾處理總需求的前提下,保證各處理方法在各自適用的需求區間內都能按市場規律獨立運行并獲得各自的最大收益,——這是應構建“分級處理體系”的理論基礎?!胺旨壧幚眢w系”體現先物質利用、再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處置的“分級處理”層次,而且,充分發揮各種處理方法的作用,既不壓制任何一種處理方法,也不以損失一種處理方法的收益為代價去增大另一種處理方法的收益。
4.加強分析研究保障垃圾處理體系順時應物
處理體系自身是一個復雜的有機統一體,又與外部環境發生作用,需要加強分析研究,掌握處理體系現狀、處理體系內、外變化規律及其相互作用,據此建設順時應物的垃圾處理體系。
處理體系現狀是處理體系建設的出發點。評價現狀時應重點評估垃圾處理滿足度、處理方法配置離散度和垃圾處理彈性,以確定各種處理方法的需求。
垃圾處理體系的內部變化規律是處理體系建設必須尊重的客觀規律。處理方法從于處理體系發揮作用,但處理方法的欠缺和欠佳將損害處理體系的整體功能,而且,處理體系內部各處理方法的競爭是常態,應合理配置處理方法才能讓處理體系發揮“1+1>2”的疊加效應。
適應處理體系的外部變化是處理體系建設的目的。處理體系應具有抗外部沖擊力,只有在外部變化時能做到順時應物的處理體系才有建設意義。分析研究諸多外部變化時尤其要注意人口、經濟承受力、生活習慣與秩序的變化和環保標準、環衛標準的變化對處理體系建設提出的要求。